(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确认文灿股份符合发行条件,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与证券服务机构意见一致。中信建投证券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愿接受监管措施,并确保提供的专业服务和意见符合法律和行业规范。
文灿股份的主营业务涉及汽车铝合金精密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制造业,符合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C33金属制品业”类下的“C3392有色金属铸造”。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文灿股份的业务属于鼓励类产业,不属于淘汰类或限制类产业,也非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文灿股份已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包括多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以及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文灿股份已就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中信建投证券的内部审核程序包括项目立项审批、投行委质控部审核及内核部门审核,确保了项目的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内核会议审议通过了文灿股份的项目,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推荐。
中信建投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张星明、李波,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保荐人已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对文灿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持续督导期间,中信建投证券将根据相关法规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和之后的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督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等事项。
中信建投证券的联系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35层ABCD房,邮编518000,联系电话0755-83239206、0755-25919073,传真0755-23953850。